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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专法教授及其团队完成《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编制任务

添加时间:2019-09-02发布者:

日前,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朱专法教授及其团队圆满完成了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的编制任务,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会,近日,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成为开展山西省首批100家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评定和创建的依据。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实施,是我校服务山西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哲学对接文化旅游产业群的重要成果,也是响应山西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助力山西转型发展的号召,紧紧围绕着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落实2019年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乡村旅游是山西省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产业优势明显。旅游示范村的标准化建设,是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朱专法教授以敏锐的眼光看到了山西省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及优化升级方向,认真专研、锐意进取,对接服务山西文旅产业,承担起提升文旅产业质量的责任和使命。近年来,完成了多项乡村旅游研究课题及实践,出版了《山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研究》《山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著作,对山西乡村旅游的发展有较为深入地研究。

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的编制,历时两个月,进行前期的资料收集、调研,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后,进行意见征集、专家评审、政府审批等程序。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的编制,立足于山西乡村旅游资源及乡村旅游发展实践,突出了内容的应用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注重将乡村旅游发展有规划,有鲜明的旅游文化主题或乡村休闲氛围,产品丰富、业态丰满、综合带动能力强,村容村貌整洁、乡村旅游环境友好,生态保护状态良好等基本条件纳入审核,等级评价内容从景观质量、环境卫生、旅游设施、特色产品、旅游管理、经营服务、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定考核,内容涵盖广泛,评定细则划分清晰,利于在具体的评定工作中操作实施。标准的发布实施,使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评定工作有标可依,充分发挥示范村的表率、带头作用,引领全省乡村旅游向高质量、高水平、可持续的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