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0-05-18发布者:
各院系:
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计划于6月中旬向省教育厅上报学生毕(结)业结论。请各院系务必于5月29日前完成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各类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厅上报学生毕(结)业结论时,学生的全部课程及毕业设计(论文)均合格,学校以“毕业”上报,并颁发毕业证书;凡有课程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或校本通识课学分未达要求的,均以“结业”上报,发放结业证书。
3、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要求: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达到2.0(因考试作弊首次被处理的学生,自作弊后学期至毕业学期,其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0%以内的)。
4、根据合作培养协议在国外大学学习的应届毕业生,按学生出国前所确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
5、请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于6月9日前报送留学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至教务科。
6、请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承担学院于5月29前报送2020届《山西大学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至教务科。
7、请各院系于6月9日前报送《山西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和《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请示》至教务科。
附件1:山西大学2020届本科生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汇总表
附件2: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请示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