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计划是贯彻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载体,是开展本科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1学期教学计划制订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录入及核对
1、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7级本科教学计划参照《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8级、2019、2020级本科教学计划参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为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和执行力,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4学年教学计划原则上与2019级同步。学期教学计划原则上须与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一致,应避免大范围大幅度的变动。
3、各教学单位须在本科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教学计划”中核对学期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开课信息。涉及到新增课程、课程学时学分更改、学时结构调整、学期调整等内容的修改须由课程承担单位填报《山西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报表》(见附件3),提供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格式发送至jxyjk@sxu.edu.cn,教务处将予以审核并完成修改工作。
4、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召开专门的教学计划制定会议,研究并确定2020-2021-1学期开设课程的授课教师安排、周学时设置、理论与实践学时安排及调整变动等内容,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5、时间要求:5月21日前完成。
二、读取教学计划(截止到5月25日)
教学计划修改完成后由教务处读取各专业2020-2021-1学期教学计划,读取后课程信息内容将不做更改。
三、变更开课学期(截止到5月27日)
读取教学计划后,如遇授课教师进修安排等原因原定教学计划无法执行的情况,须由课程所属单位教学秘书在本科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教学安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申请学期开课变更)提交变更申请,待教务处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四、确认学期开课计划(截止到5月29日)
各教学单位在核对无误后将学期开课计划(教学安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
公告附件如下(请在信息门户通知中下载):
附件1 :专业课程库模板.xls
附件2:教学计划设置操作步骤.docx
附件3:山西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