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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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20发布者:

各学院:

根据《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名单见附件1)、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学校抽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4月19日—5月6日)

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以下电子版材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项目研究日志、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相关成果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创业类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供项目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见附4)。指导教师审核上述材料后于5月9日前将结题验收表、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检查、学校抽查(5月10日—5月16日)  

1)各学院组织学院教指委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检查表中的“验收专家组结论”一栏,给出验收结果,由教学院长填写“学院意见”一栏。

2)各学院将结题验收日期及组织形式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学校将选派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抽查学院结题工作。

3)各学院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研究日志、学术论文、商业计划书及相关成果材料纸质版归档备查,另将学术论文、《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有论文发表,请各学院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联系人:续老师,联系电话:7011913。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优、良、中、差。结果为优、良、中的项目将记取创新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结果为差、中途放弃的项目不记取创新学分,不予报销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xxx)”,提交刊物原件及发票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

公告附件(附件请在信息门户通知中下载):

附件1: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附件2: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3:学术论文要求

附件4: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

附件5:山西大学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