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29发布者:

各学院
根据《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RT)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名单见附件1)、学院组织线上结题、学校线上抽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5月29日—6月19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准备以下电子版材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项目研究日志、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相关成果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19日前将结题验收表、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2、学院检查、学校抽查(6月20日—6月26日)  
       (1)各学院组织学院教指委专家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验收,并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检查表中的“验收专家组结论”一栏,给出验收结果,由教学院长填写“学院意见”一栏。
        (2)各学院将结题验收日期及形式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学校将派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抽查相关工作。
(3)各学院于2020年6月29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研究日志、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材料纸质版归档备查。另将学术论文电子版(word版,按附件3格式要求排版)、《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jjxk@sxu.edu.cn。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纸制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须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有论文发表,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7011913。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优、良、中、差。结果为优、良、中的项目将记取创新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结果为差、中途放弃的项目不记取创新学分,不予报销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xxx)”,提交刊物原件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学生第二作者且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xxx)”,报销版面费还须符合以下标准:
    (1)自然科学类:二级学科主学报及以上期刊;
    (2)人文社科类:一C及以上期刊。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

公告附件如下(请在信息门户通知中下载):  
附件1: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
附件3:学术论文要求.docx
附件4: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