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1-07-05发布者:
各学院:
为牢固树立本科教学工作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山西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2020-2021学年山西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及人员名单》(附件2)中规范名称申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教师群体职业道德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团队意识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2.坚持本科教学中心地位,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3.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模式与课程考核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得当,效果明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培育与申报,成果显著;能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本科教学,教研相长。
4.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关注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发展,重视培育教学梯队,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和本科生导师制度,效果良好。
5.组织机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教学文档资料规范、完整;教研活动有计划,有实效,有详细记录。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初评,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校级评选,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3);
(2)能反映工作实绩的佐证材料(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的复印件,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2018年9月至今);
(3)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本。
2.学校评选。教务处对院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出10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在校园网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对被评定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学校按照《山西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9﹞28号)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7月9日前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7月9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六份、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本1本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电子版发送至zlglk@sxu.edu.cn,联系电话7011700。
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
公告附件:(请在信息门户通知中下载)
附件1:《山西大学基层教学组...
附件2:2020-2021学年山西大...
附件3:山西大学优秀基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