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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0-10发布者:

各院系: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学校决定对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公布的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三个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10月10日-10月20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填写《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指导教师填写意见。
2、学院(系)检查(10月21日-10月31日)
(1)各院系组织院系教指委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中的“答辩意见”一栏,并给出中期检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由教学副院长、系副主任认真填写“学院意见”一栏。
(2)各院系将检查日期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联系电话:7011913),学校将派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检查相关工作。
(3)各院系于11月3日前将审查通过后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和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学术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4)各院系于11月8日前将《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坞城校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检查结果及异常情况
审核合格的项目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项目终止。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技术方案不可行、研究范围过大、个别成员无法坚持或实施周期过短等异常情况,可按照附件4-7的要求填报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审核,项目结题验收不再处理异常情况。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