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进一步深化我校工程教育改革,推动我校“新工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共设置8大选题领域,34项选题方向。请各学院参照《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统筹推进本单位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具备一定的工程教育研究基础,须对新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有所研究,并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
3、项目建设周期: 2年。
二、项目推荐
本次项目推荐工作采取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学校统筹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经评议后向学校推荐项目,各学院限额申报1-2项。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部省合建高校每校择优推荐1—3项。
学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后,项目团队需认真完善申报材料,登录“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于4月28日前按照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报(网址:http://oaa.tju.edu.cn/eee/,项目负责人账号待学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后下发)。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4月6日18:00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需同时报送由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电子版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邮箱:jxyjk@sx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研究对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开展具有开创性、推广价值的改革,认真填报申报材料。
四、项目支持
学校将对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未被选中的优秀项目进行校级培育,将在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中优先资助。
教务处
2020年3月20日
公告附件如下(请在信息门户通知中下载):
附件1: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docx
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