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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西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添加时间:2022-02-23发布者:

附件1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使用)

一、成绩评定参照指标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选题是否符合标准。

2、是否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

3、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基本概念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如何,能否将所学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正确运用于毕业论文(设计)中。

4、立论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合理。

5、实验是否正确、严谨,计算、分析能力是否符合专业要求,理论依据及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6、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如何。

7、毕业论文(设计)有无独到、创新之处。

8、文字材料是否条理清楚、通顺,论述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科学技术用语的规范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相关图纸完备、整洁、正确。

9、运用外文阅读、翻译规定的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的能力;应用外语独立检索国外有关资料能力;毕业论文(设计)中外文使用情况。

10、毕业论文的篇幅要求为: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8000字(其中艺术类由各专业自己确定)、理工科不少于6000字,毕业设计的篇幅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自行确定。

二、成绩评定标准

1、以上各项都很好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评定为“优”。

2、以上各项总体较好,但有1—2项较一般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评定为“良”。

3、各项一般,但没有什么错误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评定为“中”。

4、内容有欠缺和不足,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甚清楚,其它方面有小的缺陷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评定为“及格”。

5、各项较差,选题偏离本专业方向,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的毕业论文(设计)应评定为“不及格”。

各学院可依据以上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评分细则,但须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