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9]19号),为做好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的安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相关学院及涵盖艺术类专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全部专业(2020年拟招生专业)以及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报送内容:招生专业名称、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原则等。
3、报送要求
(1)根据学院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招生实际情况以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经学院领导和相关专家认真研究,科学编制。
(2)填报专业名称应规范完整,男女生计划应单列。
(3)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应注明分行当计划。
(4)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在安排省外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生源省份与我省在专业考试办法和内容等方面是否接近,兼顾考生的专业基础,以便统一组织安排教学工作。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安排,我校2020年须单独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上传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并于12月9日前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b@sxu.edu.cn。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