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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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2-14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周安排在第17、18周。

1、公共课考试安排在第18周,具体安排请查阅附件1。

2、专业课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由课程承担单位自行安排,各教学单位要合理安排专业课考试日程及考试时间,并将考试安排报教务科备案。

二、监考教师安排

1、公共课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2)安排监考人员,并将报名表于12月16日18:00前发送至教务科邮箱。注意:报监考人员名单时须附带工号,格式为:张三(1234)。

2、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求全部录入系统。

三、考试安排查询

考试(包括监考)安排将于2021年12月22日在教务管理系统发布(http://sdbkjw.webvpn.sxu.edu.cn),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及学生。

学生查询考试路径为: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学年(2021-2022)→选择学期(1)→点击查询。

监考教师查询监考路径为: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

四、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各课程承担单位要及时进行试卷评阅,课程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五、考试要求

1、各课程承担单位要按照《山西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抓好考试命题、印刷、保密、考试组织、评卷、登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狠抓考风考纪,并对监考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增强监考教师的责任感,切实维护考场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倡导学生诚信考试,诚实做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3、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反,将依据《山西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各课程承担单位要为每个考场准备《山西大学考场情况记录单》,考场如出现违纪、作弊现象,严格按照《山西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规定执行,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在考试当天将《山西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及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

5、各学院要安排领导和教学督导组做好考试的巡视工作,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也将加强对考试组织和评卷工作的巡视、检查力度。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安排考试时特别注意大学物理A、B实验、计算机基础(文科)以及公共体育的考试时间,避免冲突排考。

2、因部分考场存在不同专业交叉情况,请学生务必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考场信息。

3、辅修课程的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由课程承担单位自行通知学生具体时间。

4、其余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科:宋珂 0351-7018667。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