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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

添加时间:2025-04-01发布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规定作出以下修订

一、检测方式

教务处对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检阶段,对象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及中期检查的学生,时间为毕业答辩前第二阶段为初检结果为B类的及初检结果为C类且经鉴定为非严重抄袭行为的学生,时间为初检结束后毕业答辩前;第三阶段为终检阶段,对象为毕业答辩通过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时间为毕业答辩结束后

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提交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平台,及时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并督促具有修改资格的学生及时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二、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

图00.png

:R为文字复制比,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检测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排名前3%,且初检、终检查重结果均为A类的标准按照专业择优推荐因其他原因,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取消推荐资格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其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山西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山大教字[2015]3号)同时废止。

山西大学

                                           2024年10月25日